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日前完成了《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交易行為規范》征求意見,未來,廣東省將進一步規范網上商城供應商行為,引導市場有序競爭。
《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交易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管理的主體和對象。意見稿所稱的供應商是指具備網上商城資格并在協議期限內為采購單位提供貨物及服務的供應商。意見稿明確了網上商城供應商享有的權利以及應履行的義務。為了加強監管,完善電商采購,意見稿在規范網上商城供應商銷售行為及促使其提高服務能力方面著墨最多。
記者從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了解到,為了電商采購的有序進行,在征求意見稿出臺的前期,中心已經與平臺型電商進行了溝通。由于目前廣東省電商采購業務量較大,交易過程中也存在一些摩擦。屬于供應商在采購過程中的問題,如擅自變更、中止合同等,意見稿也通過條款形式固化下來并明確予以禁止。
意見稿“第九條”從7個方面對網上商城供應商銷售的商品進行規范。包括商品必須是在其電子商務平臺公開銷售的自營商品,網上商城系統中的商品庫存數量必須與實際庫存數量保持一致,商品必須是原廠原裝、有質量保證、符合國家“三包”政策的全新商品,商品信息應當完整、清晰且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銷售針對政府的“特供”“專供”商品,不得銷售《節能商品政府采購清單》外的商品等。意見稿“第十條”對網上商城供應商應具備的售后服務能力提出了要求。如:設立專門的技術團隊及服務團隊,提供客服聯系電話和在線咨詢服務;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以及合同約定的地點完成配送服務,不得收取配送費用;屬于需要安裝的商品,必須配合采購單位完成商品的安裝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安裝調試、預約安裝服務等。
供應商如出現未按規定推送商品信息或商品信息不符合規定,商品信息或物流信息不完整、模糊(自然月累計超過 5 個商品信息或者訂單信息),商品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格水平,向采購單位收取額外的配送費用,安裝調試過程中超出有償收費標準收取費用,不按規定時間向采購單位送達合同、發票,售后服務態度惡劣,在質保期內推諉質量和售后服務責任的等情況,廣東省采購中心將對供應商進行約談。而約談的次數將直接影響到供應商面臨懲罰力度。如1 年內累計 3 次被約談暫停網上商城資格1個月;1 年內累計 6 次被約談暫停網上商城資格3個月。
意見稿指出,將對網上商城供應商下列情形“零容忍”,有如下情形直接取消網上商城供應商資格。 一是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網上商城資格; 二是由其他供應商代替開展交易活動;三是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四是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五是提供假冒偽劣產品;六是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在檢查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
意見稿指出,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還將負責建立網上商城供應商誠信檔案。網上商城供應商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后,視情節輕重由省政府采購中心予以約談、暫停或取消網上商城資格,在廣東省電子化采購執行平臺予以公布并記錄誠信檔案。
來源于政府采購信息網